一三三、追根问底(三) (第2/2页)
而且康伟国也看出来了,马鹰龙本人,也是不愿意分股份的!
既然帝科无意合作,康伟国便递上了诉讼,要求解除合约。
原以为马帝逊不在人世,他签下的文件应该很容易解约。但对方一直以甲方是“帝科”的原因不肯放弃地产使用权。
就这样,一个纠纷反反复复近两年,始终未能达成一致。
然后便发生了那件断送了康伟国的谋杀案。
死者是当时接手马帝逊这一项目的主管,也是权槿的弟弟--权熵。
权熵一直是权槿的左右手,她比信任自己的儿子还信任他。死了弟弟,权槿愤怒不已,将康伟国以谋杀罪告上了法庭。
小陆在分歧一栏写下了“商业合作失败”,又在导火线一栏写下了“十五年未果”。
置于这手段,看了验尸报告,是一刀刺向颈部大动脉致命。
而权熵死后,又被在全身刺了十几刀,似是寻仇杀人的常有现象,犯罪学上俗称的“过度谋杀”。
而这“过度谋杀”,便是将康伟国定罪为死刑的关键!